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指导讨论会的通知
江服科发〔2021〕13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校领导指示,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指导讨论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讨论会要求
根据防疫工作要求,本次国家级项目指导讨论会将以各学院部为单位开展。
(一)各学院部应以申报项目领域及研究方向为主寻找相关外校专家;
(二)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学院部推荐本领域“小同行”专家,各学院、学科带头人、平台负责人应主动帮助本学科申报老师进行专家的甄选;
(三)专家不能为外籍人士;
(四)指导讨论会可以通过邀请专家到校或线上的方式进行,指导结束后各学院部须整理相应指导会议纪要和新闻报道报送科研处;
(五)各项目负责人应预留充分时间,进行申请书的预评、修改,并按照财务报销要求将报销所需要的往来邮件、记录及相关凭证提交各学院部汇总;
(六)专家指导费用由科研处列支,请各学院部将报销材料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二、重点推荐项目
各学院部根据校外专家的指导意见和项目申请书的质量,从本次指导会的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一批重点项目报送科研处。
序号 |
院部名称 |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点推荐项目数 |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点推荐项目数 |
1 |
服装设计学院 |
3 |
3 |
2 |
服装工程学院 |
3 |
3 |
3 |
商学院 |
3 |
1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3 |
3 |
5 |
时尚传媒学院 |
2 |
2 |
6 |
大数据学院 |
2 |
1 |
7 |
人文学院 |
2 |
2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 |
9 |
军体部 |
2 |
1 |
三、开展时间
指导讨论会开展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2日。请各学院部根据国家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开展指导讨论会,并填写《国家级项目指导讨论会安排汇总表》(见附件),将电子版于2021年3月4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按照各学院部上报的时间列席讨论会。
科研处
202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