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商学院第十七届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竞聘通知-商学院

【商学院】商学院第十七届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竞聘通知

2023年09月27日 17:01 sxy 点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吸纳培养更多优秀学生骨干人才,引导广大学生干部更好的组织和服务与广大同学,商学院决定开展第十七届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推荐选拔工作。

01

招录总则

1、在本次招录过程中,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商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任期为一年。

02

竞聘资格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优先考虑。

2、原则上参选人应具有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经验,热爱分团委、学生会工作。

3、学习态度端正、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可以合理的分配学习工作时间,在日常生活中传递正能量,无任何违纪行为,无考试作弊及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积极弘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获得过校级以上的奖学金或荣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学习工作中得到广泛认可者优先录用。

03

竞选人数

分团委学生副书记2人、学生会执行主席3人。

04

任职资格

1、应聘人员应为具有江西服装学院商学院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符合应聘的基本技能需求,工作认真负责。

05

基本流程安排

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学生,均可自主申报岗位,经资格审查、面试答辩后,由商学院分团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最终聘任名单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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